罗伦上辈子也叫罗伦,他全都记得——他是个律师,做劳务纠纷,为弱势群体讨薪有功,于是企业家派人赏了他一枪,正中眉心、一枪致命、无痛重开。

    刚睁开眼的时候,周围全是些长翅膀的小人儿,还有会说话的兔子、会说话的熊、会说话的石头、会说话的树。

    貌似只有精神病人才会出现这样的幻觉,罗伦以为自己被当头一枪打坏了脑子,下辈子就要听着这些东西说他听不懂的语言过活了。结果有个差不多全-裸的年轻女人把他抱了起来,将他的脸凑得特别近。看着这个连眉毛和睫毛都白得透明的女人,罗伦意识到自己大概是穿越了。

    之后的十多年,罗伦一直在森林里生活。森林里有精灵、有山精、有精通精灵语的野兽,也有他的养母——无数湖中仙女中的一位,艾尔提米斯。艾尔提米斯告诉他,这里是王国狄斯贝克东部的一片山脉,山脉以林间深处连猎人和盗贼都不敢踏足的一片黑色水域命名,名叫黑湖山脉。她告诉罗伦总有一天他是要离开黑湖山脉的,他是人类,就该回到人类聚居的城池中去,去度过自己作为人类的一生。

    罗伦在十五岁那年离开了黑湖山脉,他会精灵语,那是一种比起逻辑更侧重情感的语言,这使得他掌握了类似灵魂共鸣的同声传译,帮助他短时间内掌握了狄斯贝克王国的语言。借助在黑湖山脉生活学会的有关草药和矿石的知识,他取得了一个药剂工坊的助理工作,并在两年后以合法的成人资格参加了王城塔洛斯的药剂研究院入职考试,成为了一名学院派药剂师。

    他当然也想继续从事上辈子所擅长的法律职业,可是这个类似中世纪的时代实在让他提不起重拾专业的兴致——王权专制、国教专横,上领主各自为政,下领主独善其身,因言获罪、戕害异教、党同伐异的行径屡见不鲜。

    骑士阶层比较真诚,但也比较单纯;国教统辖的教廷骑士就要命了,各个都像长了一身腱子肉的宋明卫道士,二者之间的区别是腐儒顶多骂你,骂不过你还把自己气个够呛,教廷骑士若是骂不过你就会邀请你决斗,一枪把你戳个透明窟窿。

    至于魔法师阶层,他们本身就被国教压制,还有资格在狄斯贝克王国露面就已经是万幸,所以各个装哑巴扮聋子,两耳不闻天下事,一心只去搞研究。

    战争更是持续至今的主题——因为土地而打仗、因为信仰而打仗、因为物资而打仗、因为女人而打仗。不要想着和平共处,你不打自然有人打,人家打赢了就能扩大势力范围,扩充军备继续打,今天发兵出城门,明天就到你门口。民生?人民福祉?没所谓的,只要把农民压榨到连造反的力气都没有,自然就没人造反了。如果真饿得连地都种不了,那就压榨商人的钱来抚慰一下冻饿的农民,农商报团取暖、互相哺育,领主贵族脑满肠肥、乐在其中。

    这就是罗伦所处的国家、所处的时代,没有什么公正平等自由可言,那都是贵族才能享受的奢侈玩意儿,平头老百姓、秃头老百姓、癞头老百姓是没资格享受的。即便他愿意作个时代先锋,高举德先生和赛先生两杆大旗振臂疾呼,也根本没人愿意听信他的煽动——科学?那魔法和神圣奇迹都现成地摆在那儿,你跟我说要用水蒸气顶壶盖儿干活?我有烧水那个功夫早把活儿干完了;民主?我们都成了统治阶级,那谁来被统治?没人可统治那我们造反还有什么意思?

    提出质疑还算好的,保不齐有人私下就把你妖言惑众的事情告发给国教审判庭,不用半小时教廷骑士就杀到你家门口。上午进监牢,午饭前结案,下午尸体就能按时挂在处刑广场的警示柱上。

    所以关于重操旧业这块,罗伦是不考虑了。他十七岁安安稳稳作他的药剂员,每天也就是给入门级学员讲一讲课、为大导师整理一下研究材料、自己闲得无聊作些无关痛痒的研究,仅此而已。

    遇见蕾奥娜,那是纯属偶然中的偶然。

    那天罗伦结束了工作,晚上到街上的一家酒馆喝酒。酒馆里什么样的人都有,并且因为是王城所以常常会遇见些不多见的人物,其中以传奇匠人和赏金猎人居多,偶尔也会有不穿甲胄的骑士和脱了圣衣的神甫。

    结果,罗伦遇见了蕾奥娜。

    罗伦那时候并不认识蕾奥娜,那天他就一个人坐在桌边,观察那些大胡子、卷胡子、红胡子们大吃大喝、大喊大叫。狄斯贝克的中年男性都有留胡子的习惯,有些把胡子留的像羊屁股一样毛茸茸,有些则留绅士胡,向上翘着。罗伦没有留胡子的习惯,他凭借十五年林间生活的手工技术做了柄t字剃须刀。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没有胡须,他引起了蕾奥娜的注意,她坐到了他对面并询问能否坐在那里。

    这种先斩后奏的行为罗伦其实是十分讨厌的,可是对方是个姑娘,那就不好横加指责。何况对方还是个剪短发的姑娘,那就更应该引起警惕——在酒馆露面的短发姑娘,八成都是特别能打、生活糜烂、比男人还男人的赏金猎人;再不就是一位女性骑士,那可就是稀有物种了。

    但是回想那天晚上,罗伦自认确实因为蕾奥娜的美丽容颜而产生了混乱,没能第一时间判断出她的身份。

    蕾奥娜那天也很郁闷,因为叔叔与叔母的闲话被她听到了。她并非有意听到,但是夫妻两个对于自幼便是孤儿的蕾奥娜似乎已经十分嫌弃,因为她没有作为贵族女子应有的优雅和温柔,还成为了整日与男人为伍的骑士,即便她现在是直属于皇帝麾下的至高大骑士,可也永远只能是一介武人,难登大雅之堂、更没有与王公贵族缔结良缘的机会。

    当喝醉的蕾奥娜向罗伦诉苦的时候,罗伦的回答倒是十分直接:“没必要管那两个老逼登的话,他们不过就是因为你吃了他们家几年粮食,现在没法把你转手卖给其他贵族所以觉得做了赔本买卖而已。我告诉你,天底下没有几个人是真正爱你,除了父母大概也就只有少数丈夫和幼年期的孩子。如果这些人你都没有,那你不如把精力放在工作上,直到这四个选择中有一个出现。”

    蕾奥娜不知道“老逼登”是什么意思,罗伦说那是他故乡的语言,意思是“年高德劭的威望长者”,但是蕾奥娜笑着说罗伦肯定是在骗他,她感觉得到。

    之后的事情罗伦也不太清楚,只记得蕾奥娜为他付了账,扶着他出了门。之后他觉得有人亲吻他,还脱了他的衣服,他也没反抗,就顺水推舟了。

    别问,问就是成人之美。

    等到第二天醒过来,他发现自己旁边睡了个女的,身材矫健、线条柔美、容貌动人,还是罗伦喜欢的短发。

    罗伦很懊丧,因为他把前世的臭毛病给带来了这边,可是这边貌似是十分重视女性贞洁的,若是不负责任,罗伦觉得不需要市民法庭介入,蕾奥娜徒手就能把他撕了。

    蕾奥娜醒过来之后也是这么个意见。她认为罗伦昨夜说的非常有道理,而且她现下非常需要有个人爱自己,既然没有父母,也没有孩子,那么她就需要一位丈夫,虽然这位丈夫只与自己喝了一次酒,还比自己小六岁。但是她那以搏杀而培养出来的敏锐神经告诉她,眼前这个人一定会让她幸福。

    虽然年方十七,虽然还想继续做个无忧无虑的快乐男人,但是与自由相比罗伦更看重性命,他还没有“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的觉悟,他觉得那就是扯淡,人都死了还谈什么自由——活着!然后再谈自由!

    因为被死亡掌控的灵魂永远都不可能自由。

    于是罗伦被蕾奥娜带去见了她的叔叔一家,他猜得没错,蕾奥娜的叔叔——王国十二上领主之一、至高会议成员、帝国商会最高负责人格里夫·凡·维恩斯特就是个典型的、令人厌恶的特权阶层大地主,他老婆更是个叨叨叨没完的老母鸡。

    罗伦觉得很多婚前优雅知性的女人结婚后都会显露真面目,成天到晚叽叽喳喳没完没了,自己花钱上万没有明确规划,还对丈夫小几百大几千的爱好指手画脚。若是个漂亮女人也就罢了,至少站在男人视角上也会因为美丽而多几分容忍,偏就越是那些长相难看的越擅长舞之蹈之,令人忍不住多厌恶几分。

    叔父大人首先对罗伦的职业嗤之以鼻,而后对二人相识的过程进行盘问,最后对二人是否已做好缔结婚姻的准备提出质疑。当然,这些都是铺垫,罗伦看的出来,这个留着两撇胡子的“巨猾老奸”唯一在乎的就是他的钱,他不希望蕾奥娜的婚礼对他的财产造成任何流失,一个铜子儿都不想往外掏。

    蕾奥娜倒是出乎意料的坚决,也出人意料的强硬。她提出婚礼的一切开销都由自己支付,并要求租用庄园以举办婚礼,租费会按照市均价支付给叔父。

    即便如此,这老东西也不忘从中赚点好处,在来宾的名单中加入了很多与蕾奥娜并无交际、只是他想要进行深度交往的大贵族。

    不过这婚礼终究是如期如愿地举办,如今罗伦成了有妇之夫,他觉得自己重开的潇洒人生在十七岁就遭到婚姻这一最大束缚,一时真不知该如何面对这过分甜蜜的枷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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