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法尔杜丝的保证,罗伦既没有当真也没有过分怀疑,只是点头回应并从衣柜里找出了一件自己的衣服递给她:“长袍不便于居家活动,你可以先用这件应付一下。”

    法尔杜丝脱下长袍换上罗伦的衣服,感觉宽松度跟穿长袍也差不许多。

    在她脱下衣服的时候,罗伦没忍住又看了眼她的细软腰肢,心想这女人要是真落入审判庭手里也免不了要遭到亵玩,还是别把她推火坑里去了。

    “这衣服是你的吧,太宽松了,”说完,法尔杜丝却瞥见了罗伦的衣柜,向他说道,“我看见你的衣柜里有女人的衣服。”

    “那是我妻子的,不能给你穿。”关上柜门,罗伦回头看了看法尔杜丝的身高,“而且她的衣服你也同样撑不起来。”

    法尔杜丝闻言上下打量罗伦,眼神中似有诧异:“你已经结婚了!”

    “是。”

    “你多大?我感觉你还很年轻!”

    “我十七岁。”

    “你真的比我还要小!那你妻子呢?大晚上,家里为什么只有你一个?”

    “她是一位骑士,出征了。”罗伦做出简答,走下楼梯。

    法尔杜丝紧随其后。这个沙海之国来的姑娘对罗伦充满好奇,又说道:“一名药剂师娶了骑士作妻子……”

    “很奇怪么,我觉得比袍子下只穿裹胸的女人,在太阳落山的时候潜入到别人家里还妄图用圣途之力折磨房主要正常得多。”罗伦毫无与美女相处的压力,反唇相讥。

    法尔杜丝被他说的哑口无言,用那双猫一样的大眼睛瞪他。

    罗伦走到沙发前,向法尔杜丝招了招手。

    “做什么?”法尔杜丝问道。

    “嗯哼,”罗伦冲满是血迹的沙发挑挑下巴,“清理血迹,换沙发罩。不然让公序骑士上门查到可就糟糕了。”

    毕竟是自己的血迹弄脏了沙发,法尔杜丝责无旁贷地点了点头:“交给我吧。”

    用了不过十分钟,两人便将沙发的罩子给换成了黑蓝色,罗伦把染血的沙发罩丢进了厨房,打算等做饭的时候扔进灶里烧个干干净净。

    做完这些工作,时间已经来到晚上十一点,法尔杜丝坐到从米白转为灰蓝的沙发上,将腿收上去抱着膝盖,望向正给鹰喂食肉条的罗伦。

    “能够养鹰的家庭可不多,你是贵族?”

    “不,我妻子是贵族。”罗伦应答着,像摸狗似的抚摸猎鹰头颅,“一个由精灵和仙女养大的人,没有被排斥为‘异族’就已经是莫大的幸运,怎么可能成为贵族呢。”

    法尔杜丝抿抿嘴,语气有些遗憾:“狄斯贝克实在不是个好国家。在阿斯美尼德,任何人都有机会成为贵族,只要他的天赋能够为王国创造巨大价值、”

    “弑君也算是巨大价值么?”罗伦忽然想起在不息鼓动地下教堂里看见的壁画——阿斯美尼德的王子鲁达基发动血腥政变,将父亲杀死在王座之上并在兄弟姐妹的支持扶持之下成为新王。不过既然会上壁画,想必至少也是发生在十几年前的事情了。

    法尔杜丝果然反驳起来:“那都是二十多年前的事情了,何况比起那位‘昏聩暴君’,鲁达基陛下才是真正配成为阿斯美尼德君王的人!”

    罗伦对政治斗争不感兴趣,尤其在这个统治阶层都显得昏聩的时代,争来夺去为的无非还是些狗屁倒灶的家长里短,一亩三分地上的出将入相。只是那些附庸风雅的家伙们将这些破烂事情严肃化、神圣化,等到风言风语传到老百姓耳朵里,就因为贫穷和蒙昧而更多了几分夸张神秘色彩,越发荒诞不经。

    所以当法尔杜丝反驳他的时候,罗伦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伸手指了指茶几旁的书柜,说道:“我有事情要做,你可以先看会儿书。”

    “你为什么会说阿斯美尼德语?”对于罗伦打一开始就在用家乡话与她沟通,法尔杜丝其实是相当惊奇的,毕竟罗伦怎么看都是北大陆中部高低人的长相,根本不是阿斯美尼德人。

    对此,罗伦反问:“你倒不如先回答我为什么能如此准确地闯入我家。”

    面对这个问题,法尔杜丝有些不好意思地垂下了头:“我昨晚跟踪了你,想要等你睡着之后潜入你家投一些药剂,但是你睡得太晚,我熬不住了。”

    这种颇有些可爱的小姑娘回答反倒让罗伦忍不住笑起来,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根发绳将过肩的金色长发绑起,也回答了法尔杜丝的问题:“精灵语是一种简洁的语言,精灵间的沟通讲求的是灵魂的共鸣。我学会了这种技能,所以不管与什么国家的人交谈,我总能通过心灵上的感应很快地学会对方的语言。”

    在法尔杜丝肃然起敬的目光下,罗伦转身离开。

    其实这一次他也挺纳闷儿——虽然学习狄斯贝克语也只用了不到一周,但这次在见面之后这么短的时间里就掌握阿斯美尼德语,他自己也颇为吃惊。

    “难道因为黑暗狭间的影响,让我本来就掌握的其他技能也跟着进步了?”

    ……

    过了一会儿,有饭香味从厨房飘出来,闻到香味的法尔杜丝从半躺的姿势猛坐起身,伸长脑袋看向厨房。

    她的期待得到了落实,当罗伦从厨房走出来时,两盘煎烤的鸡腿肉和奶油蘑菇浓汤被端上了餐桌。

    “你是打算干看着,还是来帮我一把顺便吃一些?”

    虽然天黑之前在海姆·欧贝克的魔法工坊已经吃了些东西,但罗伦更多是喝酒,而回家后经历了一场有惊无险的战斗、再加上给沙发更换布罩这些工作,他早就又饿了。

    至于法尔杜丝,她更是在闻见香味的同时便腹中叽叽咕咕响个没完,此时听见罗伦的“邀请”她连忙跑过去帮罗伦拿餐具。

    “你受伤潜逃,估计是没有吃东西的,希望你吃得惯。”简单地说了几句后,罗伦准备动刀叉,却瞥见法尔杜丝正双手交叠放在胸口,似乎是在祷告。

    于是出于尊重,罗伦等了等。

    “穷人将得温饱,寻求永恒不息的人将赞美象首之尊,虔诚的沙漠之民将得平和。荣耀归于六齿圣神,自今至永远,及于万世。仁慈的夏乌戈啊,请您保佑王与王后,请您保佑纯洁的公主不受侵袭。”

    夏乌戈,罗伦回忆,似乎是入肋之象在东部沙漠中的别名。毋庸置疑,阿斯美尼德是信奉入肋之象的。

    做完祷告,法尔杜丝睁开眼睛,见罗伦正一手撑着脑袋注视她,便有些窘迫地问道:“你们的宗教不需要作餐前祷告么?”

    “大概吧,我不清楚。”罗伦不信圣白光环,蕾奥娜则因为身份和职业原因而“被入教”,顶多算半个信徒。

    在罗伦这个丈夫看来,只要能让蕾奥娜出兵打仗保护祖国,让她信什么都行。她并不多么爱神,比起神明她更爱人民。

    面对总是冷静的罗伦,二十五岁的法尔杜丝反倒一再地显露出年轻姑娘的那种无所适从:“我、我以为你们何种信仰全部十三位神明的宗教,仪式只会比我们更加繁琐呢。”

    “也许真的是这样,还好我是个不信教的人。”

    “你不信教?”法尔杜丝很难相信这世上有不信神的人——有神才有世界,而有了世界才有了人,所以人应该信神,应该皈依教派。

    于是她喝口浓汤,向罗伦追问,全然忘记了平日里饮食不言语的自律:“你不信神明,那你觉得自己死后灵魂回去哪里呢?”

    罗伦将已经切好的鸡肉插起一块放在嘴边吹了吹,说道:“不清楚,反正我觉得神明不会要我的灵魂。哈,也许深渊会乐意收留我。”

    不知怎的,他嘴边忽然蹦出了“深渊”这个词,大概是想到了尼采的“凝视深渊”格言。

    法尔杜丝越发有些看不懂罗伦,也不知道说些什么,便低头兀自吃着东西。罗伦也并不刻意去找话题,安静吃饭。

    沉默到第三分钟,法尔杜丝才终于被过于安静的氛围影响了食欲,在咽下一口面包后轻轻咳嗽了一声,说道:“我是被行刑者追杀的。”

    “昨晚那帮人么。”罗伦并不惊讶,问道。

    “是的。”

    “总不会是因为他们说话不算话,拒付你的酬劳吧。”

    “不是,如果他们拒付酬劳而径自离去,事情也许反而不会这么棘手。”

    罗伦瞅了眼法尔杜丝,预感不妙:“所以他们为什么追杀你。”

    “因为这个。”放下倒茶,法尔杜丝咽了口唾沫,搬着椅子靠近罗伦,“在这里。”

    正当罗伦因为没有发现异常而想要询问“看哪里”的时候,法尔杜丝的右眼忽然闪烁起十分刺眼的黄色光芒,令他为之一惊。

    “这是什么?”

    “这就是他们追杀我的理由,”闭上眼睛,法尔杜丝用手指轻轻抚摸眼皮,缓解着短暂释放那黄色光芒的胀痛,“我是阿斯美尼德皇室卫队‘黄金弯刀’的成员,是王后帕尔米斯·巴提斯的近卫。”

    罗伦点头,他早就在那把弯刀刀鞘上的精美雕工和华贵装饰上看出了端倪。

    见了罗伦丝毫不惊讶,法尔杜丝便指了指自己方才异化的右眼,说道:“而这个,是我们阿斯美尼德的国宝,‘法王眼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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